
各县(市、区)、承德高新区、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,市有关部门,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承德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、运行和管理,完善区域创新体系,提升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能力,结合我市实际,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承德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原《承德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(承市科〔2019〕28号)同时废止。
承德市科学技术局
2026年1月6日
相关政策解读:https://kxjsj.chengde.gov.cn/art/2026/1/7/art_11001_1098808.html